电话 86689564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哈尔滨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我校有关管理制度规定,规范招标采购程序;
2.负责执行以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政府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采购为主导、以分散采购为辅的采购方式,维护学校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的利益;
3.负责执行学校已经批准的年度计划进行的货物、工程、服务类项目招标采购工作;
4.负责全校各单位各类预算项目在市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外)、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下)的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及维修工程、服务的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学校新生备品的招标采购工作。
5.负责学校招标采购中标项目合同的审核和签订工作;
6.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7.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资金结算工作;
8.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质保金退付工作;
9.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质保期内的维修、维护监督工作;
10.负责对学校招标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按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