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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又创佳绩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05浏览次数:1266

          --再次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
    11月4日下午,香坊区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在区政府会议室举行,大会对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的驻区单位进行了表彰。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洪代表学院从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文明办主任陈永芳手中领取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牌匾。至此,我院已连续多年保持了此项荣誉。
    目前,学院正积极进行示范性院校建设,此项荣誉的再次保持也必将对创建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