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3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2023年,国家开发银行联合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每年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共同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资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今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第一年分配我校“筑梦奖学金”名额,共计7名。现将做好2025年度项目工作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1.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且需提供国开行助学贷款合同;

2.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获得过校级奖学金

7.已纳入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的学生

8.未获得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名额分配

按照下达我校的奖学金分配的7个名额,根据2024年获得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人数结合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预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学院

名额

建筑工程与应急管理学院

1

会计金融学院

1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1

现代服务学院

1

艺术与设计学院

0

汽车学院

0

医学院

1

机电工程学院

2

四、工作程序

学生申请

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学校评审

请各学院根据下达的奖学金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确定合格学生名单,在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材料报送

1.报送材料内容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1。

(2)申请学生国开行贷款证明材料,如贷款合同复印件、扫描件各一份)。

(3)2025年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加盖学公章的纸质版excel格式电子版),详见附件2

2.报送时间

请于202511月6日前报送。

公示与资金拨付

获奖名单在校内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服务中心,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公示、拨付项目资金至各高校学校将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有关要求

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充分认识奖学金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配合,确保按时圆满完成评审工作。

为确保及时将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请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大力推进工作进度,按时按要求报送评审材料。

(三)规范档案管理。学院要对“筑梦奖学金”项目建档备查。

 

附件: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及填表说明.doc

2.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xls

 

 

                       学生工作部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