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学院2024-2025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填报方案

发布时间:2025-09-10浏览次数:10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20242025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完成我院2024年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为学校申报评比提供精准数据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统筹推进、责任到人,成立我学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董  涛张显阁 

  副组长:陆  璐

成 员:杜丽敏  赵玉霞  王卫东  马  红  赵  静

领导小级下设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培训二科。负责数据采集工作的收集、汇总、审核和具体落实数据采集填报工作事宜。

  二、任务分工

序号

任务指标

填报人

配合部门

审核人员

填报完成时间

1

在校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

杜丽敏

各相关院部

董  涛

张显阁

陆  璐

910

2

在校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情况表

杜丽敏

各相关院部

董  涛

张显阁

陆  璐

910

3

社会人员在本校获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情况表

杜丽敏

各相关院部

董  涛

张显阁

陆  璐

910

4

培训信息表

杜丽敏

各相关院部

董  涛

张显阁

陆  璐

910

5

东西部协作情况表

杜丽敏

教务处

董  涛

张显阁

陆  璐

910

6

对口帮扶情况表

杜丽敏

教务处

董  涛

张显阁

陆  璐

910

三、工作要求

1.数据真实性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所有采集数据需以原始材料为依据,严禁编造、估算数据。做好填报数据佐证材料的留存(如复印件、截图),确保可追溯。

2.严格遵守时间节点:各阶段工作需在规定日期内完成。

3.强化沟通协作:各科室在数据采集过程中遇到疑问,需及时与培训二科沟通;涉及跨部门数据,相关部门需主动配合,确保数据衔接一致。

4.做好数据安全与保密:采集过程中涉及的数据等敏感信息,各成员需严格保密,严禁泄露给无关人员;数据底稿、原始报表需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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