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哈大中专院校参保需知 (新生参保缴费篇)

发布时间:2026-07-07浏览次数:10

一、参保时间及渠道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哈尔滨市就读的大中专学生(含民办院校)统一在院校所在地参保

在集中缴费期(一般为每年的9-12月)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学校组织办理参保登记业务后,学生可通过支付宝、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工商银行微信公众号/柜面或哈尔滨银行微信公众号/柜面等渠道选择缴费年限并一次性缴费。

二、缴费方式与待遇期限

大中专院校新生参保缴费分为学制趸缴和逐年缴费两种方式:

1. 按学制“趸缴”医保费

新生可按入学当年缴费标准,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医保费。例如:2027年个人缴费标准a元/人,以4年学制为例,医保缴费金额为a元×4年=4a元。“近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逐年上调,2021年缴费310元,2026年增至400元,五年平均增幅约5.23%,趸缴期间若政策上调缴费标准,无需补缴差额。2027年具体缴费标准按国家、省最新规定执行,政策发布后另行通知。

为保障新生医保待遇连续,在2026年9-12月参保“趸缴”的新生,赠送当年9-12月医保待遇,即医保待遇期限为2026年9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

注:已被哈尔滨市相关部门认定为资助参保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大学生不在“趸缴”范围内,仍按资助参保政策执行。已被外地相关部门认定为可资助参保的大学生,可在哈尔滨市“趸缴”,资助参保政策按认定地规定执行,具体请先咨询认定地相关部门。

2.逐年缴费

学生在2026年9-12月缴纳2027年度医保费。医保待遇期限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的12月31日。以后每年集中缴费期(9-12月)续缴下一年度医保费。

三、温馨提示

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人员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但等待期间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建议同学们一定及时、连续办理参保/续保手续并缴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意外伤害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门诊、“两病”门诊、住院医疗,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总计可提供保障达58万,双重防线为重大疾病兜底。在哈尔滨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大中专学生,持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可直接结算。同时参保大学生享受“普通门诊、住院异地结算免备案”,在异地定点医院进行普通门诊、住院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直接使用电子医保凭证即可结算医保待遇。

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具体缴费标准、缴费时间等相关政策以当年政策为准,待政策出台后另行通知。

想了解更多哈尔滨医保政策请关注“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也可拨打医保服务热线0451-12393、缴费服务热线0451-12366咨询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