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贫困生认定与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现组织开展2025级新生贫困生认定,及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2025级新生贫困生认定工作

1.请各学院要强资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班会等形式向学生告知认定工作事项,详细解读申请条件、政策、程序、材料要求等,向学生发放《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遵循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的认定原则,根据学生自愿提供的材料,结合《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参照2025版学生手册),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开展认定工作。

3.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比对情况、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认真审核贫困佐证材料,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精准度。坚决杜绝要求学生二次返乡开具证明的情况发生,杜绝学生在班级陈述家庭情况或将学生情况在班级公示的情况发生

4.加强困难学生特别是受疫情和汛情、旱情、地震等灾害影响学生的摸排力度,掌握学生家庭变化情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5.针对无法提供贫困佐证材料但家庭经济属实困难的学生,可酌情实行“承诺制”困难申请。各学院必须通过内部调查、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核查等方式对其困难情况进行核实,并留存工作记录,以学院开具的贫困证明做为贫困材料附学生个人贫困档案内。

6.各学院将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及信息安全。

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学校颁布的《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规定,及时将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落实到学生本人,所有参评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出自“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2025年贫困家庭学生数据库”,做到应助尽助,避免重复资助和遗漏资助,提高资助工作精准度。

2.要加强对参与国家助学金评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分配评审工作,结合贫困学生具体实际情况确定相关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等级。注: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不参加贫困生国家助学金的评选。

3.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过程必须经班级民主评议程序,做好班级评议记录,并经为期5日的学院公示。以班级为单位,每名受助同学在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承诺书上签字,各学院对承诺书进行存档。

4、国家助学金是国家给予所有贫困学生的关怀,在评审过程中,既要考虑贫困学生的经济帮助,又要体现对学生的人文关怀,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公平公正应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之上。

三、相关工作要求

1.贫困生认定截止时间为9月22日,2023级、2024级学生如有家庭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导致家庭贫困需补充认定的,可与2025级新生认定一起报送,边认定边核查。

9月25日前将附件1及2025年贫困生认定工作核查报告(全年)发送至周雅卓全媒体邮箱。

2.学院贫困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可按进度开展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并于10月15日前报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情况报告、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

3.各学院要加强资助育人工作,结合《2025年资助宣传与资助育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学生诚信励志感恩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心发展、道德品质培养、学业帮扶、就业指导等方面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4.根据黑龙江省补贴资金发放要求,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助学金纳入“一卡通”平台发放,资助资金直达学生黑龙江省社保卡。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对学生的宣传、解释以及办卡指导工作,无黑龙江省社保卡的学生务必在10月20日前办理黑龙江省三代社保卡,并开通社保功能激活金融帐户。注:不可向学生指定办卡银行。

5做好新生贫困档案建立,以及老生新申请贫困生档案的建立工作,同时完善更新、复核已建档学生档案信息,做好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同步工作。注意:档案中涉及本人手写内容、本人签字等不允许代写。

 

附件:工作相关附件.zip

 

学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