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落实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加强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要求,全面展示资助政策落实成效,讲好高校学生资助故事,让国家学生资助政策走进千家万户,大力推进精准资助和精准资助育人。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积极构建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开展2025年度学生资助宣传与资助育人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资助育人功能。深入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等活动,并推出求实效、赋特色的资助工作宣传形式和品牌活动。树立受助学生先进典型,促进广大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全面推动资助育人高质量发展。
二、宣传工作主要实施阶段及内容
(一)时间:1—2月
主题:家庭经济困难学子慰问月、“学生资助宣传大使”活动月
内容:1.利用寒假以语音通话、视频通话等方式慰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学生家庭贫困状况和在家期间学习生活情况,并做好记录,灵活运用线上形式宣讲学生资助政策,提高学生及家长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
2.聘任国家奖学金、校园“励志之星”获奖学生为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假期时间,通过多样化宣传形式,开展资助政策宣讲,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二)时间:3—5月
主题:优秀学生事迹宣传月、特色育人活动月、诚信教育宣传月
内容:1.开展优秀学生事迹宣传活动,积极培树、遴选国家奖学金、校园励志之星、校园诚信之星、三好学生等先进典型,通过多种多样的宣传方式对优秀学生事迹进行宣传,充分发挥朋辈青年的示范引领作用,用学生身边的优秀真实案例,激励广大学子成长成才。
2.各学院要以资助育人为抓手,围绕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统筹学业、心理、就业、创新创业等资源,在学业提升、心理帮扶、励志引领、就业帮扶、实践锻炼、素质提升等方面下功夫,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和受助学生实际情况,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高质量资助育人活动,打造学院资助育人品牌。各学院设立开展至少一项资助育人品牌项目,并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新闻发布于学生工作网站校园文化栏目。
3.各学院将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纳入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重点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预申请、还款流程、毕业确认、就学信息变更、续贷审核等工作。要分别对申贷学生、在校生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资助政策的宣传,普及征信和金融知识,倡导契约精神,增强法律意识,教育和提醒学生及时履行助学贷款合同,保持良好个人信用记录。
4.各学院要将诚信教育、感恩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紧密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工作、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融入学生日常管理。充分利用学院现有资源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图片展、辩论赛、短视频创作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效果显著的特色活动,吸引学生自觉主动参与,增强活动实效。
各学院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评选出一名学生荣获“校园诚信之星”,评选出一名教师荣获“校园优秀资助宣传员”。
报送材料包括:
(1)学生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简短事迹(150字左右,第三人称);(报电子版)
(2)学生生活照两张(像素不低于5M);(报电子版)
(3)《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诚信之星评审表》。(见附件,报纸质版一式三份。)
(4)教师先进资助事迹材料1000字;(纸质版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
(5)教师个人生活照两张(像素不低于5M);(报电子版)
(6)学院诚信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总结内容主要包括:活动时间、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等,如有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报纸质版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
材料上报时间:5月31日。
(三)时间:6—8月
主题:国家资助政策普及月、大学生服兵役资助政策宣传月
内容:1.开展辅导员资助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学生资助工作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2.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受奖受助学生宣传生力军作用,组织“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宣讲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传播资助好声音,讲好受助故事,发挥好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的作用,传递爱心、回馈社会。
3.结合2025年征兵工作,各学院通过网络、班会、宣传栏等
形式大力宣传大学在校生、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政策及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让更多优秀学子投笔从戎,为国防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4.做好新生资助政策咨询工作,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简介》发放和政策解读,畅通学生及家长咨询国家政策的多种渠道,注意报考新生资助信息安全和舆论导向引导工作。
(四)时间:9—10月
主题:新学期资助政策宣传、信息采集月
内容:开展新学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在新生入学期间设置“绿色通道”,做好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解答和贯彻落实工作;做好2025年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宣传工作;奖助学金申请评定等宣传工作;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采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复核工作;各学院务必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做到应助尽助。
(五)时间:11—12月
主题:感恩教育月
内容:各学院在获奖(助)学生中评选出两名自强自立先进个人荣获“校园励志之星”荣誉称号,组织“自立自强先进个人报告会”,激发广大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奋图强、积极进取的信念,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注意挖掘学生资助中涌现出的励志成才、就业创业、感恩反哺、勇于奉献等优秀典型。
1.评选要求:
(1)吃苦耐劳,在困境中能拼搏奋进,热爱生活,乐观向上,自立自强;
(2)勤俭节约,生活简朴,乐于助人、有较为典型的励志事迹;
(3)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校园文化活动等,有突出事迹;
(4)在校期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习成绩突出。
2.报送材料包括:
(1)学生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简短事迹(150字左右,第三人称);(报电子版)
(2)学生个人生活照两张(像素不低于5M);(报电子版)(3)《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励志之星评审表》。(见附件,
报纸质版一式三份。)
3.材料上报时间:11月30日。
(六)时间:全年
主题:“青春志愿行,回报资助恩”志愿服务活动
为践行“资助·感恩·回馈”资助育人理念,加强对受助学生感恩教育,培养受助学生“受助汇报、获奖思进、传递爱心、服务社会、健康成才”的良好品德,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将课堂学习与社会实践相融合,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担当与作为,每一名受助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志愿服务或义务劳动1次。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广泛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动员受奖受助学生参与,教育活动范围覆盖每一个年级、每一位受助学生。
(二)丰富形式,力求实效。各学院要结合校园文化建设、党团和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丰富形式,采取“助人”与“育人”相结合的方式,举办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教育活动。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充分运用网络新媒体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国家资助和助学贷款政策,宣讲先进事迹,切实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影响力,积极营造浓郁的资助育人文化氛围,同时注意总结梳理、宣传推广相关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及时宣传工作动态,在每个活动阶段对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文字材料、会议记录、活动照片进行存档。
(四)请各学院于12月20日前将2025年资助宣传与资助育人工作总结材料、活动照片及视频报送学生处周雅卓全媒体邮箱。
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