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受助资格的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4浏览次数:24

经各学院对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资格进行审定,有2名学生学籍发生异动,根据《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拟取消以下学生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受助资格,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4日-3月26日。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学院

班级

取消等级

取消原因

1

李宇博

会计金融学院

2023财管1(复合)

二等

退役国助

休学

2

赵艳欣

会计金融学院

2023财管1(复合)

二等

退役国助

休学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校相关部门反映。

纪检监察室:0451-86668916,学生处:0451-86692475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