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对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资格进行审定,有1名学生学籍发生异动,根据《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拟取消以下学生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受助资格,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3月25日。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取消等级 | 取消原因 |
1 | 刘一冉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2024广告艺术设计班 | 三等 | 退学 |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校相关部门反映。
纪检监察室:0451-86668916,学生处:0451-86692475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