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受助资格的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21浏览次数:10

经各学院对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资格进行审定,有1名学生学籍发生异动,根据《哈尔滨职业技术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拟取消以下学生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受助资格,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3月25日。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学院

班级

取消等级

取消原因

1

刘一冉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4广告艺术设计班

三等

退学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校相关部门反映。

纪检监察室:0451-86668916,学生处:0451-86692475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