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4〕28号 ),经学校对学生获奖资格进行复审、复核,拟取消以下2名学生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资格,调整新增2名获奖学生,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12月9日。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调整情况 |
1 | 王玉凤 | 会计金融学院 | 大数据与审计 | 取消 |
2 | 王越 | 医学院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取消 |
3 | 闫盈 | 会计金融学院 | 大数据与审计 | 新增 |
4 | 王颖 | 医学院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新增 |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校相关部门反映。
纪检监察室:0451-86668916
学生工作部:0451-86692475
学生工作部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