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4〕2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1.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学生。
2.2023年已成功申办校园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
3.2024年首次申贷且符合校园地申贷条件的学生。
二、工作内容
(一)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受理
1.需二级学院收取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申贷学生的《受理证明》,收取时请注意贷款学年应为“2024年-2025年”,不要误交其他学年的过期证明,以免影响受理。
2.办理其他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学生,如需高校确认可按以下程序执行:①学生按照属地要求提供回执单,学院完成信息填报并加盖学院公章;②由学生本人持回执单到办公楼204完成校级确认;③学生将回执单反馈至属地市(县)级学生资助中心。
3.如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其他资助时,需要我校提供各类证明材料或公章,请学院辅导员先行审核签字后,注意保证学生各类信息填报准确,再到办公楼204加盖学生工作部公章。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及续贷
1.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合法居民身份证件;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学生(含本科生、专科生);
(4)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5)在户籍所在地已经成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允许再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2.贷款额度及用途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有关要求,自2023年度秋季学期起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
3.申请及办理工作流程
(1)由二级学院经办人员完成系统信息维护(9月5日-6日)。经办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https://zxdk.cdb.com.cn:446/(以下简称“系统”),进行贷款前信息维护工作。包含:①及时新增2024级班级信息;②如有专业名称发生变化需及时变更。
(2)2022级、2023级学生9月2日-6日进行线上注册和申请,2024级新生9月14日-16日进行线上注册和申请,网址:https://www.csls.cdb.com.cn/。①首次申贷:学生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和申请,务必将个人信息填报准确,首贷学生必须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辅导员老师需告知家长并确认同意学生申贷;②学生续贷:学生登录系统完善信息,并填写续贷声明,线上申请流程与初贷一致。
(3)学生填报完成后,系统会生成《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学生自行打印《申请表》并手写签字后上交至学院审核。
(4)学院9月16日前审核学生填写信息。需审核学生是否符合申请资格,以及学生《申请表》填写是否准确,系统里填报的学费、住宿费是否属实,审核无误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并在国开行系统上点击“通过”。(见附件1)
(5)学院9月20日前采取一定方式将通过申请的学生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3个工作日。(见附件3)
(6)学生工作部审核申请贷款学生信息,统一上报省教育服务中心。合同签订、放款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上报
1.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生源地国家开发银行《受理证明》,并在左上部分空白处用黑色碳素笔标记专业、学号、学费、住宿费、欠费总额、学生联系电话。
2.《XX学院202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情况汇总表》(系统导出),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首贷学生需后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按照《汇总表》排序。
4.《XX学院202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公示》(模板见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
5.以上材料9月20日报送办公楼204。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信息精准。学院务必精准填报学生申贷信息,避免因信息填报不实导致贷款到账后余额划转不清,造成学生申贷失败或生活费延迟到账等情况。
2.强化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金融知识教育,重点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学院要全面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意识与学生日常思政教育相整合,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
3.持续关注,建立监测机制。学院要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理。
五、注意事项
1.学生原则上应向户籍所在地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对个别省份尚未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或因不可抗原因未能及时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可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2.国家助学贷款每年申办一次,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只能选择其一,不可重复申报。
学生工作部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