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受助资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5浏览次数:141

   经各学院对2023-2024年秋季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资格进行审定、公示,根据《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第十一第十二条规定,拟调整以下3名学生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受助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65-67日。调整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学院

班级

调整类别

调整原因

1

张景超

博观学院

2022飞机机电设备维修3

取消

休学

2

安美丽

博观学院

2023空乘1

取消

休学

3

于晓彤

会计金融学院

2023大数据与会计5

取消

休学

4

钱程

汽车学院

2022新能源1班(单)

取消

其他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校相关部门反映。

   纪检监察室:0451-86668916

   学生工作部:0451-86692475


学生工作部

202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