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学院对2023-2024学年秋季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资助资格进行审定、公示,根据《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拟调整以下3名学生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春季学期受助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6月7日。调整名单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班级 | 调整类别 | 调整原因 |
1 | 张景超 | 博观学院 | 2022飞机机电设备维修3班 | 取消 | 休学 |
2 | 安美丽 | 博观学院 | 2023空乘1班 | 取消 | 休学 |
3 | 于晓彤 | 会计金融学院 | 2023大数据与会计5班 | 取消 | 休学 |
4 | 钱程 | 汽车学院 | 2022新能源1班(单) | 取消 | 其他 |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校相关部门反映。
纪检监察室:0451-86668916
学生工作部:0451-86692475
学生工作部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