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哈尔滨市人才服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启动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及时上报补贴材料。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六类高校毕业生:
(一)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
(四)贫困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1、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
2、同时属于以上两类或两类以上人群的高校毕业生,只能按照一种项目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三、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四、申请材料
(一)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毕业生银行卡复印件(标明开户行、卡号、姓名),学生提供的卡号必须是学校发的交通银行卡;
(三)年度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相应申请表);
(四)根据申报项目其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复印件:
1、申报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供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的贷款合同复印件(学生可通过本人手机小程序下载打印);
2、申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提供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即: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上需体现学生姓名,从首页至最后一页)、领取低保的存折(当年入账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3、申报身体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由残联发放的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4、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提供家庭贫困证明和同一户口家庭成员的残疾证、户口复印件;
5、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建档立卡相关材料复印件(特困证、扶贫手册上必须体现申请学生姓名,年审日期,从首页至最后一页);
6、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特困证上需体现学生姓名,从首页至最后一页)。
(五)、每个申报类型一个文件夹,文件名以学院+申报类型命名,(如:电子学院贷款补贴、电子学院低保求职补贴等等),文件夹内将学生以上所有申请材料扫描存成一份完整的电子档,每张图片小于600K;每个学生单独一个文件夹,每个文件以序号+学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如:11张三贷款补贴、11张三低保求职补贴、11张三残疾人补贴、11张三残疾人家庭补贴、11张三建档立卡补贴、11张三特困人员补贴)
请各二级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由于时间紧张,可以边评选边公示,并将公示做好存档。
五、申报期限
2020年10月23日前。
六、上交材料
1、第四项中(一)~(四)所有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
2、第四项中(五)申请材料扫描电子版(以文件夹形式上交);
3、附件:六项求职补贴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4、所有申请补贴毕业生的名单公示一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七、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通知到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毕业生,并留好工作记录截图存档,认真落实我校贫困学生毕业学年内一次性求职补贴的申报工作。
2、请认真审核学生申报材料,并在汇总报表时保证学生名字与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准确无误,请各学院严肃认真、保质保量完成本项工作。
3、由于此次补贴申报需通过网络系统申报,有严格的时间节点,请各学院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以免耽误学校整体申报工作进度。
附件1:六项求职补贴汇总表
附件2:六项求职补贴申请表
学生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