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的实施意见》(黑青联字[2019]23号)和《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我校将组织2020-2021年度青年志愿者助农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以下简称支教团)招募工作。为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专科毕业生参加大学生支教团并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项目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宗委联合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面向我校招募选派具备推荐免试攻读本科条件的 2020 届应届专科毕业生4人,到黑龙江省漠河县北极村或兴安镇中小学开展为期 1 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8 月)。
二、组织机构
根据我校《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推荐应届毕业生免试升入本科高校工作管理办法》,由“推免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青年志愿者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项目”工作的统筹管理。
组 长:刘 敏 刘 申
副组长:王海山 马淑玲 孙百鸣 夏青山
组 员:周振刚 梅 岩 郑 玺 杜丽萍 张显阁 刘国俊 刘艳华 柳旭 宗诚 孟向伟 谢吉龙 张勃 马国香
“青年志愿者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青年志愿者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项目”项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其职能是在省项目办和校党委指导下,协调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志愿者招募选拔工作;围绕志愿服务工作实际,开展团队建设、教学技能、心理健康、安全管理等培训;协助省、县项目办做好派出志愿者日常服务管理和典型宣传等;抓好派出志愿者后续培养、协调专升本招生录取、协调本科院校保留学籍等工作。
主 任:周振刚 梅岩
成 员:刘宇 孙欣 吕莹 王晶莹 舒展 王洋 程远峰 关铭杨 周雅卓 赵志博
监督组:由纪检监察室负责
考试工作组:教务处负责
三、选拔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志愿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精神,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身心健 康,意愿强烈,能胜任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具备与支教团工作相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2.申报人员必须在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注册并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志愿者注册及服务时长记录时间需在2019年10月9日之前;
3.大一至大二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能保证于2020年7月获取毕业证书;
4.推荐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情形、无挂科;
5.身体健康;
6.无条件服从学校项目办对服务地的分配;
7.已报名参加专升本考试;
以上条件全部符合者可获得报名资格。
四、选拔程序
我校项目办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选拔大学生支教团成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一) 发布招募公告(9月29日前)。
按照推免工作相关规定,发布招募公告,公布我校支教团招募名额、招募办法等事项。
(二) 开展择优选拔及结果公示(10 月18日前)。
按照自愿报名、项目办审核、集中考核、统一体检(体检项目及体检标准见黑龙江共青团官方网站)等流程开展选拔工作。选拔结果经本校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1.学生自愿报名。我校符合报名条件的 2020 届应届毕业生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于 9月 19 日专升本考试报名中报名通过后, 填报《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经二级学院审核加盖公章后,上交校团委,报名截止时间为 10 月9日16:00 。
2.资质审核。我校项目办公室在报名截止后对所有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同学,在10 月参加选拔考试。选拔工作分为资历评价、笔试和面试三部分,资历评价和笔试考核后按招募人数 1:3 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资历评价、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 10%、50%和40%,成绩排名前4名的人选提交校党委会,党委会审核通过后公示,公示期 5个工作日。
(1)资历评价(10分)
①志愿服务时长(2分)
志愿服务200小时以上加2分;志愿服务100小时加1分;
②学生干部(3分)
校级学生主席(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社团联合会、自主管理委员会和广播站)加3分、校级学生干部、院级学生主席或团总支副书记(学生)、班级班长或团支部书记加2分;院级学生干部和班级干部加1分。
③政治身份(2分)
党员或预备党员加2分 积极分子分子加1分
④荣誉证书(3分)
省级以上含省级荣誉证书加3分 市级荣誉证书加2分 校级荣誉证书加1分
(2)笔试(50分)
50分制,笔试考试成绩30分以下取消上岗资格。
(3)面试(40分)
面试主要测试竞聘者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签订招募协议(10 月25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我校项目办组织入选支教团成员签订《招募协议书》(协议书模版见黑龙江共青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表和进行体检等工作,并按照专业基本对口原则,由省教育厅根据学生本人院校志愿确定专升本录取学校(录取学校以省教育厅公布的年度专升本招生计划为准),学生签署协议后,不得参加全省专升本考试。
(四)材料汇总报备(11 月 5日前)。我校项目办将入选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学习成绩单、体检表、招募协议书原件报省项目办备案。未能入选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且仍旧有支边支教意愿的志愿者,不影响参与后续西部计划等其他志愿服务项目招募。
五、支教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支教团成员的权利
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保障。参加团中央、省级项目办、学校组织的培训。在各项评奖评优中享受优先推荐。
(二)支教团成员的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大学生支教团,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真实准确。隐瞒个人不适于支教的身体健康情况或个人材料不真实 的,将不再享有支教团成员的各项权利。
2.入选支教团后,认真完成专科阶段学习任务。受纪律处分或未能取得毕业证的,将不再享有支教团成员的各项权利。
3.在入选支教团后,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支教工作。
4.按时参加支教团培训活动,服从统一派遣及时到达服务地。
5.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部计划、《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助力兴边富民计划大学生支教团的实施意见》的各项管理 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6.服务期满后,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
六、政策措施
1.我校项目办负责按教育部门有关推荐免试规定,为大学生支教团志愿者对接专升本允许报名的高校的第一志愿院校。
2.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和购买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费用以及保障招募、选拔、培训等工作经费,统一纳入省财政年度预 算,按月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及重大疾病等商业保险。本科生支教团按照每人每年 1.8 万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七、材料报送
1.《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2.《家长知情书》原件、传真件或者图案打印件(由家长或监护人本人在上面签署意见,不可代签);
3.大一至大二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 (学院出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推荐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情形、无挂科(学院出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5.志愿服务经历证明(自行在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截图打印);
6.现(曾)担任校、院级学生干部职务(团委、宿管科或学院出具,老师或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7.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政治身份(学院出具,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所有材料按顺序排好,一式一份,各学院汇总后于 10月11日12:00前送至办公楼校团委办公室。
八、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各学院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西部支教扶贫工作,是团工作的创新之举,是推动教 育公共服务和教育资源均等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培养年轻人的有效途径。
2 严格标准。各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通知要求,严格资格审核及选拔程序,要在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公平、公正、 公开地择优选拔推荐支教团成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3. 大力宣传。各学院加大政策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同学积极投身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使之成为弘扬志愿精神的重要载 体,用身边人、身边事去影响更多的青年大学生。
4. 政策解答。各学院团总支安排专人,负责答疑。
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0451-86678144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9 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