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学校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加强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度优秀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参照《大学生素质教育管理规定汇编》中《优秀文明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
见《附件1》
三、其他要求
1、评优工作开展的如何,涉及到学生思想的稳定,对和谐校园的建设有重要影响,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事,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有督促本院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通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的职责。
2、各学院在开展评审工作时,一定要求辅导员要向学生再次宣讲学校的具体评审办法。
3、各班需召开民主评议会确定优秀班级、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学生人选,并做好会议记录,经学院领导小组联评后,汇总名单在线上(学院QQ群、微信群等)内公示并进行截图存档。
4、请各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先进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拟定;并务必于2020年5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优秀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统计表报送至学生处高圣涵CRP邮箱,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5、因疫情原因,优秀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统计表、审核表、登记表(一式两份)纸质版材料报送时间,待正式上班后另行通知。
学生处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