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和资金发放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取消艺术与设计学院王聪慧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经艺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公示,学生处评审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通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获得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更换名单予以公示:
郭鑫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女 | 汉族 | 2020年9月 |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5日,如对评定情况有不同意见者,请向校学生处反映。
监督电话:0451-86692475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