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见附件1)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信息查询
1、各学院通知监考教师及学生登陆教务管理平台查询期末考试安排。
2、查看全媒体通知,安排详见附件1。
二、考试具体要求
1、任课教师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看自己主考课程信息。要求考试科目主考(任课教师)考试时深入考场检查并解读试题,同时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对于不遵守该项规定的教师学校将予以全校通报。
2、开考前30分钟请监考教师到考务办(1号教学楼第2阶梯教室)参加考务会,领取试卷。要求各监考教师准时出席,不得私自调串。如有特殊原因无法监考,请以院、部为单位将申请表提前报到教务处(见附件2)。
3、按学校考务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必须携带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学生证或身份证等)的有效证件参加期末考试,否则取消当场考试资格。
三、考场要求
1、本次考试时间为12月27-29日,考场占用1号教学楼1、2、3、4、6、8层(详见附件1)。要求相关学院于12月26日第8节下课后将所属教室卫生打扫干净,教室不得存放教材等物品,教务处将对教室卫生及桌椅摆放情况进行检查。
2、按学校考试要求将一般教室桌椅按6行5列排列,大教室桌椅按9行5列排列,书桌膛朝前。
要求各院、部认真落实期末考试安排,加强学生考风、考纪教育,保障期末考试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
附件2:期末考试监考教师调、串申请表。
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表.xlsx
附件2:期末考试监考教师调、串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