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
发布人:后勤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16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政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通过校内统筹、部门联动、师生协同、宣教强化、依规治理,全面建成我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理体系,提升学校垃圾分类工作水平,改善校园师生人居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物: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

2.有害垃圾: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与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

3.厨余垃圾: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物。

4.其它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在校内各建筑楼1楼大厅集中放置1120升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各层卫生间分别放置1组各120升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收集容器。

2.在校内各街路、广场等开放场所,选择合适位置,分别放置20组各240升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收集容器。

3.分类收集容器颜色标识,可回收物--蓝桶,有害垃圾--红桶,厨余垃圾--绿桶,其它垃--灰桶。

4.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自行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5.可回收垃圾: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6.厨余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厨余垃圾学校委托专业公司专门处理。

7.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放置在红色垃圾桶,收集后交物业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8.其他垃圾: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由物业统一分类处理。

9.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或外运。

10.建筑垃圾、装修垃圾等由入校施工单位自行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科室教室垃圾,各科室及教室废弃物品不得随处乱丢,每天自行放置到学校指定垃圾分类放置地点。科室及教室内垃圾乱丢或者未分类就直接丢弃的,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2.公共区域垃圾,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每天负责清理公区垃圾桶里的废弃物品,并集中放置到指定垃圾分类放置地点。如果公共区域出现废弃物未及时清理或未按要求放置,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3.生活区(宿舍)垃圾,生活区要按照学校要求,每天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放置到指定地点,不得随处乱丢。  

4.垃圾集中放置和处理,学校安排卫生督察员督促卫生负责人每天按时清理废弃物品,并安排专人每天在废弃物品放置处喷洒消毒药水,若未及时清理或消毒,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

5.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其他要求

1.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层层传达、广泛动员,将垃圾分类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和部门教职工培训内容,确保全校师生知晓垃圾分类知识,熟悉垃圾分类容器位置、践行垃圾分类新风尚。

2.支持学生开展生态文明志愿活动,鼓励师生开展并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各项活动,引导师生围绕生活垃圾分类开展课题研究和发明创造,改善垃圾投放容器,优化垃圾投放和收运,创新工作方法。